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麝香壮骨膏

发布日期:2024-07-22

麝香壮骨膏 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通用名称 : 麝香壮骨膏
成份 : 八角茴香 山柰 生川乌 生草乌 麻黄 白芷 苍术 当归 干姜 人工磨香 薄荷脑 水杨酸甲酯 硫酸软骨素 冰片 盐酸苯海拉明 樟脑 辅料为:橡胶 松香 立德粉 凡士林 羊毛脂。
性状 :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香。
功能主治 : 镇痛,消炎。用于风湿痛,关节痛,腰痛,神经痛,肌肉酸宿,扭伤,挫伤。
规格 :
用法用量 : 外用,贴患处。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,擦干,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,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。天冷时,可辅以按摩与热敷。
服用方法 :
不良反应 : 1.本品为外用药。
2.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,使用后即洗手。
3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4.有皮肢病者慎用。
5.糖尿病严重者慎用,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。
6.运动员慎用,且应在医嘱指导下使用。
7.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、硫酸软骨素。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8.经期妇女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9.本品含生川乌,生草乌,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。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,如用药超过7天.应向医师咨询。
10.用药后局部成肤如出现瘙痒、刺痛,皮疹或皮肤红痒时,应立即取下,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,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,应立即停用,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
11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12.对本品过敏者慎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3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4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5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6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暂药师。
注意事项 : 体弱、肝功能不良者慎用;孕妇禁用。
禁忌 : 1. 孕妇禁用。
2.婴幼儿禁用。
3.皮肤破溃,皮损或感染处禁用。开放性伤口忌用。
4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(包括辅料)过敏者禁用.
5.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。
药物相互作用 :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执行标准 : 部颁标准 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标准编号:W53-B-2268-96
*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公司地址:长春市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航空街3999号办公楼211室 联系电话:13970725108